2012年7月24日 星期二

牡丹社事件


牡丹社事件

同治十年(西元1871年)十二月,日籍琉球藩民船員六十九人,分乘二隻小船,自日本久米島駛往琉球那霸,途中遇颱風,漂流至瑯嶠八瑤灣(今滿州九棚村),時已溺斃三人,餘六十六人奔至高士佛社求食,遭番人捕殺五十一人,倖免者十五人,逃至雙溪口(今牡丹鄉公所對面),由商人鄧天保(客家籍民)帶至保力首富楊友旺家保護,並稟明縣官,由縣設法送回日本,被殺害者屍首亦由楊友旺及客籍張眉婆、林碰獅等安葬於統埔村。


事發之後日本對清廷嚴重的抗議,腐敗的滿清政府竟然以「化外之民」的理由推卸責任。因此日本出動了三千六百人的兵力,在西元1874年攻打瑯嶠社民。首先登陸射寮灣,然後順著四重溪前進到石門。不料在石門這個自古以來的天險處受阻。日軍被兩邊的高士佛社及牡丹社以石塊攻擊,久攻不進,傷亡慘重。最後在漢人及平埔族的帶路之下,兵分兩路從保力溪北上及繞路楓港南下將牡丹社及高士佛社攻佔焚毀。

排灣頭目阿祿率四百名牡丹、高士佛社勇士,據石門虱目山與五重溪山天險抵抗,殲敵五百餘人,後因番刀不敵大砲槍彈,敗北而遭屠殺。是為牡丹社事件。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